一、開曼群島簡介
開曼群島由加勒比海中三個島嶼組成,主島為大開曼島。它位於美國佛羅里達州南面約四百五十英里處。開曼群島是英國的一塊殖民地,由哥倫布發現。開曼群島經濟發達,達到全民就業,政府收入大部份來自金融服務業及旅游業。
政府對于持續把開曼群島發展成為一個離岸金融中心給予很大支持。開曼群島的名聲和受歡迎程度在日趨增強,特別在亞洲地區,因其是香港證券交易所僅有的二個獲準上市的離岸法區之一。在1997年,開曼群島建立了自己的證券交易所。
開曼的法律體系是參照英國普通法體系設立的。
二、成立開曼群島公司的優點
● 開曼群島完全沒有稅收,無論是對個人、公司還是信托行業都不征任何稅。所以開曼群島被稱為一個真正的稅務避風港。開曼群島在1978年獲得一個法令,法令規定永遠豁免開曼群島的繳稅義務,目前這個法令繼續有效。免除公司還可申請一個20年有效的免除證書更進一步保證其無須繳稅的。
● 沒有利潤稅、財產稅,只有稅項為印花稅,任何轉讓或按揭房地產均需繳付印花稅。
● 沒有附加條例限制貿易發展。
● 沒有外匯管制,資金可靈活調動。
● 公司類型為免除公司的名稱無須用"LIMITED" (即"有限")字樣結尾
● 保密性良好。開曼的稅務免除公司與一個自然人享有完全相同的權利。免除公司必須每年提交年檢報告,但是年檢報告中無須披露公司董事和成員信息。2001年4月,開曼政府頒布了新規定,要求所有公司向注冊代理披露公司主要負責人、成員、受益人和授權人的信息。這個規定適用所有新公司,已注冊的公司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提供有關信息。有關信息被視為商業機密,受《保密關系維護法》管轄。因此任何人如果披露該信息或試圖獲取該信息或通過非法途徑獲取了該信息,將觸犯刑律。
三、開曼公司綜合特征表
政治穩定:良好
普通法或民法:普通法
公司類型:免除公司
透露股東名稱或公司所有人名稱:不要
遷移注冊地:不許
對國外利潤征稅:沒有
股東至少人數:一名
董事至少人數:一名
股東與董事可否是同一人:可以
是否允許不記名股票:允許
是否允許公司作為董事:允許
需要有公司秘書:不須
標準授權股本:50,000美元
注冊辦事處/代表處:必須有
本地董事:不須
本地會議:必須
政府董事和股東登記:不須
常年業務申報:必須
呈上賬目:不須
官方語言:英語
通用貨幣:開曼元
股票種類:有票面價值和無票面價值的股票、不記名股、可回購股以及有表決權和無表決權股票
四、注冊開曼群島公司的法律要求
● 注冊授權資本:標準的授權資本為50,000美元。
● 董事要求 :必須委任至少1名董事,擁有任何國籍和具任何居所地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同時擔任董事;董事的資料必須向公司注冊處披露,但這些資料不會被公開作公眾查冊。
● 股東要求:必須委任至少1名股東,擁有任何國籍和具任何居所地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同時擔任董事和股東;股東的資料只需存檔于注冊代理人。
● 注冊代理人:必須委任開曼公司或個人(有開曼居留身份)擔任注冊代理人。
● 注冊地址:必須在開曼群島(可以是郵政信箱)。
開曼公司注冊后二年的法律要求
● 周年股東大會 : 公司每年都必須舉行至少一次的周年股東大會。
● 周年申報表 : 每年必須提交周年申報表。
● 帳目和審計 : 公司毋須向公司注冊處登記周年財務報告。
四、開曼公司注冊所需文件及資料
● 公司董事及股東的基本資料,包括地址、國籍、護照副印本,并附上在本地的公證機關進行公正的公證書,中英文對照原件。
● 公司董事及股東的地址證明文件(如客戶提供的地址與提供的證件上的地址相符,可免出具此證明。
● 公司董事及股東的銀行咨詢信原件或專業咨詢信原件或存款證明原件
五、開曼公司注冊后客戶得到的文件一覽表
1. 開曼公司發起人決議書;
2. 開曼公司董事決議書;
3. 開曼公司董事決議書;
4. 股權轉讓書;
5. 開曼公司企業注冊登記證原件;
6. 開曼公司公司章程原件;
7. 開曼公司公司章程復印件;
8. 開曼公司公司成員/董事/職員登記冊和股份轉讓;
9. 開曼公司股票冊;
10. 開曼公司公司鋼印和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