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香港公司如何辦理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發布時間:2018-03-07 16:56:43
文章來源: 深圳市恒業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2018年公司(修訂)條例》公司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簡稱SCR),具體規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對重要控制人進行登記在冊,登記在冊事項內容必須建冊并存于注冊辦理處地址或者香港指定地址,政府執法人員將隨時進行查閱。
如未有履行上述責任,即屬刑事罪行,有關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可各處第四級罰款(即2.5萬元),如情況適用,另每日各處罰款700元。對于填寫內容確保真實,虛假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10萬-30萬元及監禁6個月至2年。
因此對于注冊香港公司必須及時的進行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這些需要找秘書公司處理,對于有些注冊香港公司的沒有秘書公司的,或者對辦理服務不滿意的,可以選擇更換秘書公司。
辦理更換秘書公司服務很簡單,您只需提供公司名稱及簽署委托書、協議書即可,剩下的事情可放心交給服務的秘書公司處理。
更換秘書公司注意事項:
1、申請更換秘書,首先需要得到公司董事的簽字同意。
2、公司秘書更改后,必須在14天內按照指定表格通知提交到香港公司注冊處。
3、秘書提供服務,保證公司與政府正常的對接,及時回復和反饋政府的相關文件,如果沒有及時回應,會對公司進行罰款。
4、如果沒有做好更改通知,后期政府文件和公司文件會混亂,產生的后果由公司自己承擔。
以上就是香港恒業國際為大家介紹的有關注冊香港公司如何辦理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的分析,希望可以給大家提供參考。